法院公告 当事人 韩非,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19)沪0104民初25175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内容 Lê THI MY Lê(黎氏美丽):本院受理韩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沪0104民初25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主文: 准予韩非与Lê THI MY Lê(黎氏美丽)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公告费560元,均由韩非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在十五日内,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在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