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少忠,第三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沪0115民初61711号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陈少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诉被告陈少忠、第三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沪0115民初617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