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泰兴市恒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星美国际影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苏12民初43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星美国际影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泰兴市恒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星美国际影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苏12民初43号民事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30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7-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