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云南万长物流有限公司,高伟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高伟:本院受理原告云南万长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高伟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运费19172.00元以及自起诉之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