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胡才星,胡利华, 江西省儿童医院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0)赣0102民初2931号 |
案由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利华:本院受理原告胡才星诉江西省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赣0102民初293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质证,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