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许霄,刘远玲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1003民初6820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远玲:本院受理原告许霄诉被告刘远玲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1003民初68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