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灯兴,王灯建,宿州分公司,丁国震, 宿州市东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龙坤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龙坤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内容
江苏龙坤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灯兴、王灯建与被告江苏龙坤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江苏龙坤集团有限公司、丁国震、宿州市东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告知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15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九审判庭。
刊登日期
2021-07-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