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崔香玉,何磊,李安涛,曹昆鹏,陈永凤,广陵区捌零壹贰茶艺棋牌店, 迅动体育管理扬州有限公司 ,扬州鼎迅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崔香玉、何磊、李安涛、曹昆鹏、陈永凤、迅动体育管理扬州有限公司、广陵区捌零壹贰茶艺棋牌店:我院审理扬州鼎迅实业有限公司诉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组成合议庭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