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潍坊市钜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爱民, 山东三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704民初2429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爱民: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钜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山东三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21)鲁0704民初24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7-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