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兰,卢振成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312民初4145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卢振成:本院受理原告张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12民初41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