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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中红外激光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成都福洪鑫融实业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苏0312民初10571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成都福洪鑫融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2021)苏0312民初10571号中红外激光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法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证据复印件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刊登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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