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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长春市凯诺森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吉01民初7316号
案由
商标权权属纠纷
公告人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长春市凯诺森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吉01民初7316号,福建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诉你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在长春知识产权法庭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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