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郑忠义,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吉0722民初671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忠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吉0722民初67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五楼50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