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黄长顺,武宝军, 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宝军:本院受理原告黄长顺诉你与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高塘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