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钟坛芳,雷建鉴,施桃,雷沐宸,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亭坪村村民委员会,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亭坪村第二村民小组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闽0902民初4444号 |
案由 |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亭坪村村民委员会、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亭坪村第二村民小组:本院受理原告钟坛芳、雷建鉴、施桃、雷沐宸诉你们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902民初4444号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