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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颜家乐,刘保拴,刘广文,曹云, 连云港市赣榆殷庄中学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苏0707民初6433号
案由
健康权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内容
曹云:本院受理原告颜家乐起诉被告刘保拴、刘广文、曹云、连云港市赣榆殷庄中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707民初64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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