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钟良鑫,蔡顺妹, 浙江浩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赣0703民初4011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钟良鑫(xxxxxxxxxxxxxxxxxx)、蔡顺妹(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浩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赣0703民初40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