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广州市越秀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深圳国信劳务有限公司 ,宁夏佳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鑫兴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钦敬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可利信商贸有限公司 ,九龙坡区中梁山祥润建材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7民初39333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渝0107民初39333号广州市越秀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广东鑫兴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宁夏佳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钦敬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国信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可利信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九龙坡区中梁山祥润建材经营部诉你方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5日上午09: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2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