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孟冬冬,高新燕,孙建军, 伊宁市孙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廊坊亮达防火材料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伊宁市孙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孟冬冬、高新燕、孙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廊坊亮达防火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为送达。定于上述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连云区人民法院徐圩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