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林炜泉,赵霞霞,第三人-, 上海和信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5民初68977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霞霞(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林炜泉诉被告赵霞霞、第三人上海和信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15民初689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西漕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