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成都浦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三杰现代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苏贝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硕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技深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锌鹏实业有限公司 ,宁夏釜金汇鑫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四川三杰现代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硕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苏贝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锌鹏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技深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成都浦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釜金汇鑫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三杰现代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硕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郑州苏贝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锌鹏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技深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成都浦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2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