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徐禹露,李亚波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08民初1000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亚波:本院受理的原告徐禹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508民初100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份,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