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李向阳,于德胜,吴为安, 烟台隽大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分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0)鲁0285民初8026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为安:本院受理的(2020)鲁0285民初8026号李向阳诉于德胜、吴为安、烟台隽大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河头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