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第三人-, 烟台市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莱州市丰达电器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民抗117号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莱州市丰达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诉人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诉人烟台市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一审第三人莱州市丰达电器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鲁民抗1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本案本案由本院提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8-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