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熊敏,刘奕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3民初14223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奕:本院受理熊敏诉你抚养费纠纷 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3民初142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 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