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斌,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第一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甘7101民初169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张斌:本院受理(2021)甘7101民初169号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第一中心支公司与被告张斌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自发出公告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