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宁,张帆,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山东晟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济南新未来慧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民终5234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帆,张宁,山东晟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济南新未来慧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山东晟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张宁、张帆、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渝01民终5234号,现定于2021年8月24日9时30分在本院14法庭审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6-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