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济南天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鲁0102民催2号 案由 票据纠纷 公告人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内容 本院于2021年3月26日受理了申请人济南天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6月22日作出(2021)鲁0102民催2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判决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济南天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