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黄礼忠,黄华业,黄亚尚,王俊,黄克龙,黄丽丽,黄克忠,黄少专,黄启玲,黄寒丁,黄碧云,杨苏伟,王家豪,黄苏,黄建,王晓丽,黄华乐,黄政伴,黄鹏译,黄操,黄国省,黄沉途,黄荣山,黄智,黄邱,黄志克,黄德尚,符建平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符建平:本院已依法立案受理原告黄礼忠、黄华业、黄亚尚、王俊、黄克龙、黄丽丽、黄克忠、黄少专、黄启玲、黄寒丁、黄碧云、杨苏伟、王家豪、黄苏、黄建、王晓丽、黄华乐、黄政伴、黄鹏译、黄操、黄国省、黄沉途、黄荣山、黄智、黄邱、黄志克、黄智、黄德尚等28人诉你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共28起,在审理过程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且电话无法接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调解建议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授权委托书、廉政监督卡(一)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