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林文斌,沈耀东,王海亚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苏0113民初536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耀东、王海亚:本院受理的原告林文斌与被告沈耀东、王海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作出(2021)苏0113民初5362号民事判决,因原告林文斌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