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邓德波,周秀英, 深圳市仟百意花卉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渝0106民初214号 |
案由 |
产品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市仟百意花卉有限公司、周秀英:本院受理原告邓德波与被告深圳市仟百意花卉有限公司、周秀英产品责任纠纷一案(2022渝0106民初21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一退还货款858元并依法赔偿原告8580元,共计9438元;2.判令被告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本案审理,逾期不出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