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吴秀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02民初984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秀丽:本院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诉吴秀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2民初98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