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苏州宝汽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敏瞻电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3民初22535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州宝汽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敏瞻电子有限公司诉苏州宝汽物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1)沪0113民初225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二十四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