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保健,宋鹏振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402民初576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鹏振:本院受理原告陈保健诉被告宋鹏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0402民初5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