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怀化腾驰贸易有限公司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创安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渝0108民初13710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创安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怀化腾驰贸易有限公司:上诉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就你(2021)渝0108民初13710号民事 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