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得昌,李爱清,郭震, 洛阳居运商贸有限公司 ,洛阳居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5民初54669号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爱清,郭震,洛阳居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阳居运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得昌诉李爱清,郭震,洛阳居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阳居运商贸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以公告送达(2021)沪0115民初54669号民事判决书。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