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江文照,左孝芳, 龙岩市智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802民初7121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文照、左孝芳:本院受理原告龙岩市智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21)闽0802民初71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