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李涛,王宏侠,韩江良, 汉中耞稶乐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725民初1329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汉中耞稶乐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王宏侠及韩江良:本院受理原告李涛诉汉中耞稶乐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王宏侠及韩江良装修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陕0725民初1329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2021)陕0725民初1329号民事判决书中“陕西耞稶乐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补正为“汉中耞稶乐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