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马得喜,周建文,季林彬,凌亮,陈颜尧,马绍荣,邱诚, 百献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沪0104执4507号,(2022)沪0104执异1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建文,凌亮,陈颜尧,马绍荣:本院在执行马得喜与百献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中,马得喜向本院申请追加周建文、季林彬、凌亮、陈颜尧、马绍荣、邱诚为(2019)沪0104执4507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审查终结。因无法用法律规定的其它方式向你方送达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2)沪0104执异1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马得喜追加周建文、季林彬、凌亮、陈颜尧、马绍荣、邱诚为(2019)沪0104执4507号案件被执行人的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