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谢殿侠, 深圳力合天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5民初77500号 |
案由 |
有限合伙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殿侠:本院受理深圳力合天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谢殿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15民初775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二十调解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