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贾惠荣,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陕01知民初2776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贾惠荣(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知民初2776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