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苏艳丽,武祖国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481民初2358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祖国:原告苏艳丽与被告武祖国离婚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陕0481民初23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