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重庆建设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晋荣机械厂 ,利爵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渝0111民初5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建设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沙坪坝区晋荣机械厂与被告重庆建设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利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渝0111民初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万古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