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绪平,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市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0682民初5329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绪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市支行与被告王绪平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已判决。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20)苏0682民初53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