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管清花, 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华新园置业有限公司 ,青岛嘉合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民申3100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管清花: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青岛华新园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嘉合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民申3100号民事裁定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7-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