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重庆合正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中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繁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恒富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重庆柏炜锦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巴南区蓝里建筑设备租赁站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8民初35389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繁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恒富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一分公司,重庆合正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中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巴南区蓝里建筑设备租赁站与重庆繁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恒富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一分公司,重庆合正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中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柏炜锦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2021渝0108民初3538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2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