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蒋婷婷,刘强, 南京诺依曼置业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191民初470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京诺依曼置业咨询有限公司、刘强:本院受理原告蒋婷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91民初470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