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江苏先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椰之梦食品有限公司 ,江苏苏萨食品有限公司 ,南通博饮食品有限公司 ,新北区奔牛佳美副食品超市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海南椰之梦食品有限公司、江苏先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苏萨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椰之梦食品有限公司、南通博饮食品有限公司、江苏先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区奔牛佳美副食品超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30在苏州知识产权法庭103号法庭(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科普路3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8-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