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林英,林嫩嫩俤,陈细细俤,林爱金,林妹仔,林丽芳,陈燕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闽0103民初854号 |
案由 |
继承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嫩嫩俤、陈细细俤、林爱金、林妹仔、林丽芳、陈燕: 本院受理原告林英与被告林嫩嫩俤、陈细细俤、林爱金、林妹仔、林丽芳、陈燕继承纠纷[(2022)闽0103民初854号],原告诉请判令:1、请求判令讼争房屋归林英继承所有;2、判决被告协议原告办理该讼争产权证过户变更手续;3、诉讼费依法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3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