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朱青松,庞飞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211民初7394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庞飞:原告朱青松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11民初739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上诉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